来源:齐鲁网
2019-02-25 13:27:02
文/王惠
近日,山西运城某小区打造“无狗社区”,“答应不养狗才能买房”的消息引发热议。开发商表示,该规定是为了社区环境和居民安全,希望从源头上建立“无狗小区”。律师表示,开发商的禁狗条款已明确告知消费者,买卖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,应属有效的合同。
一直以来,“人狗矛盾”都是当今社会的一个难题。一方面,宠物对许多人来说,不止是陪伴与喜爱,更是一种情感的寄托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,城市居民养狗的比率也在逐年提高。另外一方面,近年来,小区居民们因养狗问题而引发争议的情况也并不少见,比如“不栓绳遛狗引发安全隐患”、“宠物随地大小便造成环境卫生问题”、“深夜犬吠导致居民休息受到干扰”等等。
但问题是,解决“人狗矛盾”,对于养狗是不是一禁了之就能万事大吉呢?毋庸置疑,养狗,是每个公民的权利,倘若一个问题的解决,一方利益的维护,需要来牺牲另外一部分人的权益,并且还可能带来新的社会问题的话,这显然不是一个好的方式。
然而另外一个方面,“无狗社区”并不是新闻中这个小区开发商“脑洞大开”的一个策略,而是有一定的市场需求。这些年来,打造“无狗社区”的呼声越来越高,这就说明,有相当一部分公众,对于这个理念是认可的,有相当的共鸣的。那么,“无狗社区”也只不过是一种顺势而为罢了。
总之,我们能够理解公众对于狗患的不满,但是,类似“禁狗条款”是不是应该由开发商来对购房客户做出约定却另当别论,恐怕,正道还是公共部门加强管理。一个成熟文明的社会,应该多一点包容,少一点粗暴的抵制。每一个遵纪守法的人,他的权利都应该被尊重。只有把文明养犬的“开关”交还公共管理者,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。而“无狗社区”当然是一场有益的社会实验,但这场实验到底需不需要人为地去提倡,甚至来做出强制性的规定,一切不妨交给市场来决定。
闪电新闻记者 王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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