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闪电评论】高起点上保障粮食安全,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是重要着力点,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,离不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。“十四五”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,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,加快培育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,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。近日,农业农村部印发《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》,旨在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,引导粮食生产提质增效。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,落实集体所有权、稳定农户承包权、放活土地经营权,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、合作与联合为纽带、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。
近年来,山东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,发展土地流转型和服务引领型规模经营,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,推动品种培优、品质提升、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。在新旧动能转换“取得突破”的关键之年,山东把着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战略性突破贯穿到“三个十大”2022年行动计划之中,具体到“十强产业”方面,首先就是要在塑造优良产业生态上实现突破。现代高效农业作为十强产业的重要一环,不仅对于山东抗牢维护粮食安全重大责任有着重要作用,更是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一环。
由数量增长转向量质并举,引导粮食生产提质增效,山东正多管齐下发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,完善农业产业化带农惠农机制,将农户“集成”进现代农业发展轨道。沂南县鑫隆家庭农场经过近10年的发展,形成了覆盖种植、加工、购销、技术服务等全产业链条,还为周边乡亲们提供一条龙服务。从新型经营主体自身发展来看,带动农户越多,主体发展就越快,通过订单农业、入股分红、托管服务等方式,可“集成”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。
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,要深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,抗牢维护粮食安全重大责任,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,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,促进农民富裕富足。
把信贷、保险、科技、物流、网络零售、农产品加工等各类优质企业都纳入社企对接合作机制中,在激发主体活力方面山东步伐坚定、成效明显。今年4月份,山东省农业农村厅、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印发《关于发挥区域金融主力军作用全力支持乡村振兴的通知》,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部门与省农信联社及辖属农商银行业务合作。其中,通知提出,搭建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数据服务平台,推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涉农信用信息共享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“无感授信”,实现“无感授信、有感反馈、便捷用信”。农商银行组织对“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样板村”开展整村授信,对符合条件种养殖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社员实现授信全覆盖。持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,山东的目标清晰、措施系统、科学、有力。
加快培育现代农业“领头雁”,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客观需要,更对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着积极作用,对于现代农业扩量提质来说是“题中之义”,山东切实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力、竞争力、带动力,坚决抗牢维护粮食安全重大责任,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,为“大国粮仓”作出山东贡献。(文/骆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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