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8日,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十条政策措施。疫情以来,文化旅游是受到冲击最严重的行业之一。作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“刚需”,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亟待释放。山东及时出台相关政策,瞄准“供给”“需求”双发力,措施覆盖范围广泛、准确得力,对于拉动后续旅游综合消费,促进旅游业在复苏中提档升级、在升级中转型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。
提振消费信心、引领消费需求。旅游始终是围绕消费开展的经济活动,由于疫情持续影响,消费信心不足、供给信心不够的问题尤为突出,这种信心既来自于消费者,也来自于生产者。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覆盖大众文旅消费的焦点、热点和迫切需求等各个方面,借势借力春节消费旺季,惠及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,助推消费回升。政策的出台成为拉动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促进消费的有力杠杆,对于旅游骨干企业是雪中送炭,对于消费者需求是锦上添花。
提高重视程度,促进盘活存量、扩大增量。当前部分旅游企业面临资金困难、动力不足等问题,政策的出台为产业复苏提供政策、资金、市场等多方面的有力支持,能够提升旅游企业、社会资金和各级政府对市场主体复苏需求的高度重视,尽快促使旅游产能从沉寂状态复苏和增长,同时通过存量盘活提升企业再生产能力,不断按照需求扩大增量,形成存量优化与增量崛起的双重效果。
产生撬动作用,延伸产业链条。消费是旅游业产生的原动力,此次出台的提振文旅消费政策,涵盖激励旅游市场复活、促进供给加速、引领多样化消费、提升服务质量、引导乡村旅游发展等多方面的作用,能够很好地起到“四两拨千斤”“牵一发动全身”的推动和撬动作用。对此,各级政府及旅游企业应把握“快稳准”的原则,尽“快”下手,利用春节消费的高峰期,抢抓机遇,顺势而为、抢先作为;“稳”住重心,利用市场利好稳步启动产业链和产业系统的恢复,以恢复产能为主要目标,深耕主业,乘势而上;精“准”施策,把有限资金和激励政策用到“刀刃上”,减少中间环节,直接作用于企业、消费者本身,让“四两之力”真正产生巨大的推动、带动作用,确保好政策真落地、见实效。(作者:陈国忠 山东旅游专家委员会委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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