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齐鲁网 2015-12-30 08:22:12
文|刘颂寒
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《》报道,枣庄的小刘是一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,找工作是他的当务之急。可是,小刘给记者打来电话说,虽然已经毕业了,但直到现在,他也没能拿到毕业证,给找工作增添了不少的麻烦,究竟怎么回事呢?(据相关报道:)
学生读书,除了要学到知识以外,还有一点就是为了那一本毕业证。毕业证是毕业生求职的敲门砖,但在枣庄一职业学院,有些学生却要通过高昂的罚款来“买”回属于自己的毕业证。据学校解释,这也是无奈。因为学生不服从管理,才制定了这样规矩,让违纪的学生交罚款,来保证学生长“记性”。并将这些罚款细则写入了学生守则,将罚款成为了有板有眼的条例来约束学生。
但是,这样的罚款条例究竟是以规范学生的行为为初衷呢?还是以为学校创收为初衷呢?打着为学生好的名义,却实实在在的为学校捞到了一笔不小的油水,当那些罚款已经远远高出学费的时候,想必学校早已经“乐呵呵”了。
面对学生违纪,最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制止和预防,而是想着如何罚款,就是典型的“懒政”。想通过罚款的方式,来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,而不花心思来改变学生,这本身就是学校自己存在的问题,而又企图将自己对学生的不负责变成自己“牟利”的手段,确实让人感到愤慨。
对于那些罚款高达好几千的学生而言,学校是否有过插手教育,是否也有过口头警告?而是坐等他们“债台高筑”后,在领毕业证的时候可以捞一笔呢?学校的本质是教书育人,但这个学校似乎把学生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。通过名为管理,实为敛财的方式来榨取学生,着实耐人寻味。
没有任何规定学校可以罚款,而且这种罚款也不出示“正规发票”。不知道,这笔钱到底最后是用做到了什么地方?而学校只罚款,不开发票的行为来看,也已经证明学校“自知理亏”。拿着不给毕业证作为要挟而收取罚款,和社会中的保护费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既然,学校乱收罚款有违法之嫌,那么就应该追责。这项学生守则是如何通过的,又究竟违规收了学生多少钱,而这笔钱究竟落到了谁的口袋。通过这项罚款来致富的个人,更应该要被审查。学校成为某些人的自留地,若不好好监督,岂不成为了某些人一手遮天的“旧社会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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